路側護欄的設計條件和設置原則如下:
一、設計條件:防撞軌道等級的劃分是設置在橋梁上的軌道,按防撞等級劃分為PL1、PL2、PL3三級。各防撞水平的橋梁護欄,在對應的設計條件下不得出現失控的車輛。
二、路側護欄設置原則:1、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設置路側護欄:(1)道路邊坡坡度I和路堤高度h在影子范圍內的區段。(2)與鐵路、道路交叉,有可能掉落到車輛交叉的鐵路或其他道路上的道路上。(3)高速道路或一級道路在距路基坡角1.0m的范圍內有江、川、湖、海、沼等水域,車輛掉落時有非常危險的道路。(4)高速道路相互連接式立體交叉出口燈。
2、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設置路側護欄:(1)的道路邊坡坡度I和路堤高度h在虛線以上的區域內的拱板。(2)高速公路或一級公路距土路肩緣1.m的范圍內,有臺架構造、緊急電話、過橋橋墩或橋臺等構造物的情況。(3)與鐵路、道路平行,車輛可能侵入相鄰的鐵路或其他道路的路段。(4)路基寬度變化的漸變段曲線半徑小于標準。(6)服務區域、停車區域或公共汽車路側停車場的變速區域,交通分、合流的三角區域。(7)大、中、小橋兩端或高結構造物兩端與路基的連接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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